新华网山西朔州6月21日电(记者 郝王乐)“三晋安全行”记者团18日随同山西省安监局等单位到朔州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这个去年5月16日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被责令整改的在建煤矿,在未取得有关证照等基建手续的情况下,一年之后仍在擅自建设。
记者从“5·16”事故调查报告中看到,事故调查组将事故定义为一起责任事故。其间接原因包括在未取得有关证照和开工报告等基建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施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等执行不严,现场管理混乱,职责分工不明等。然而一年后,这个矿依然在非法状态下组织施工建设,并未受到相关部门的查处。
山西省煤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黄文升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监察单位曾要求企业严格建设矿井的建设程序,切实履行初步设计、开工报批等审批手续,严禁其在未取得有关证照和未完善基建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施工。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麻家梁煤矿曾停止施工三个月。当记者问到后来为什么在未获得相关证照与手续的情况下恢复施工时,公司董事长李云江一时语塞,后来只是不断强调“这个项目是省重点工程”。
山西省安监局副局长唐晋说:“没有核准的就不应该建设。为了安全必须付出进度的代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没有安全法律保障的项目坚决不能上。”
麻家梁项目是由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和浙江省能源集团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的大型矿井,由中煤第一建设公司第十工程处承建。2009年5月16日,该矿在非法建设过程中因爆破操作不当,产生大量有毒气体,致使11名井下工人中毒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