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宁夏中宁6月27日电(记者 张钦、耿欣)26日凌晨2时30分许,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余丁乡宏远煤矿发生安全事故,造成12人被困井下。经过9个多小时抢救工作,12名被困井下人员全部被救出,但其中5人经抢救无效遇难。事故原因初步确定为:井下炸药发生自燃,点燃了巷道内的木质支柱,巷道内产生大量有害烟雾,导致井下12名矿工被困。
记者了解到,宏远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矿井内两次出现过火险情。经消防官兵和矿山救援人员努力,火势被扑灭。
据中宁县委书记张兴斌介绍,经调查,这起煤矿安全事故的原因初步确定为,宏远煤矿矿井内3箱炸药约72公斤于26日凌晨2时许发生自燃,点燃了巷道内的木质支柱,巷道内产生大量有害烟雾,导致井下12名矿工被困。至于矿工为何深夜还在井下,矿主刘克、王俊等人向公安部门交代称,“他们是在维修巷道”。
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表示将成立事故原因调查小组,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中宁县公安局局长张力告诉记者,公安机关也已成立调查小组,对矿主刘克、王俊等人已采取控制措施,同时要求两名负责生产和技术的副矿长就地接受调查,以期查明事故原因,待查清原因后,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肖蕾说,宏远煤矿年生产能力6万吨,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规定,单井生产能力低于10万吨的煤矿应当关停或整顿,单井生产能力低于15万吨的先行停产。2009年9月,宏远煤矿已被要求停产。
针对6·26煤矿安全事故,中卫市市长徐力群主持召开紧急会议,要求中卫市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依法在一周内断电、填封全市所有单井生产能力10万吨以下的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