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赵作海案件教训大讨论活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现场
河南省法院院长张立勇讲话
赵作海案件发生后,河南法院坦诚面对错误、果断处置问题,不但赢得了当事人满意,更是得到了社会公众的认可,受到了中央主要领导肯定。今天下午,河南法院从深化理念完善措施杜绝错案发生召开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认真总结赵作海案件沉痛教训,并将针对赵作海错案暴露出的问题,结合审判实际,将从十二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刑事审判制度。
赵作海案件作为一起典型的冤假错案,严重侵犯了赵作海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使赵作海失去了长达11年的人身自由,背负了杀人犯的恶名,也使其家庭破裂、妻离子散,其四个孩子因为没钱上学成为文盲,对他本人和亲属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和精神痛苦。赵作海案件发生后,省法院和商丘中院快速反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仅用13天的时间,就为赵作海洗清了杀人犯的恶名,恢复了自由之身,并得到了应得的赔偿。同时,省法院快速启动问责程序,对3名原一审法官和复核赵作海案件的主审法官作出调离审判岗位、停职检查等处理决定。法院的一系列措施得到当事人赵作海的认可、谅解和满意,也获得了社会公众和各级领导的肯定,在一定程度上挽回了法院形象,重塑了司法公信力。
为了认真总结赵作海一案的惨痛教训,省法院在全省法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总结赵作海案件教育大讨论活动,使得全省法院干警对赵作海案件的危害和带来的沉痛教训有了更深的认识,坚决纠正司法理念偏差,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避免错案发生。
省法院张立勇院长说,反思赵作海案件,除我们前一阶段总结的执法理念出现偏差、责任心不强、办案水平低等主观原因外,还应当从宏观层面查找更深层的原因。
为此,省法院还针对赵作海错案暴露出来的问题,根据“两高三部”的两个规定,结合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实际,拟从十二个方面入手,制定完善刑事审判制度的相关规定,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各类案件审判质效,坚决避免类似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