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将逐渐把80~89岁老人纳入补贴范畴
记者近日从佛山民政部门获悉,从本月起,佛山市将按统一标准对90岁以上户籍高龄老人发放津贴。随着佛山政府财力增加,今后将逐渐把80~89岁老人纳入补贴范畴。
据介绍,佛山市从2004年4月开始,建立百岁以上老人长寿补贴制度,对全市100周岁以上老年人由其户籍所在地政府每月给予不低于200元的长寿补贴。
据有关部门统计,到2009年底,80岁以上老年人有8.07万人,占佛山市户籍老年人口总数的16%。其中,100周岁以上311人;90~99周岁11960人;80~89周岁68429人。
“长寿之乡”三水区从2008年10月开始,已把高龄老人津贴的范围扩大到80岁以上。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
高龄津贴申领须知
发放对象:是指具有佛山市户籍、且到6月30日止年龄满90周岁及90周岁以上的老人。
发放标准: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50元。
计发时间:从2010年7月1日起计发,达到年龄段的统一以达到的年龄段当月标准开始计发。
申报程序:
(一)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提前一个月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登记,提交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村(居)委会公示。村(居)委会应将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等基本情况在村(居)委会公告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核实意见,按时上报镇(街)老龄办(社会事务办)。
(三)镇(街)老龄办(社会事务办)审核并上报区老龄办。
(四)区老龄办审批。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或代办人,要到指定银行开办个人银行存折。每月下旬由当地财政部门通过银行将高龄津贴款直接划入高龄老人的专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