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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石首市委书记,免职不到一年,即被任命为荆州市委副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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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石首市公安局局长,免职后被任命为荆州市开发区副主任 |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周六和周日,“社会冲突与公共安全机制建设·犯罪学高层论坛”在北京工业大学举行。一篇由湖北荆州市荆州区法院院长廖满堂提交的参会论文引起记者注意。这篇论文称,“石首事件”主要问责官员钟鸣(石首原市委书记)与唐敦武(石首市原公安局局长),已在被问责不到一年内“复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7月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反思“石首事件”处置
10日于北京举行的犯罪学高层论坛上,湖北荆州市荆州区法院院长廖满堂分析探讨了去年发生在湖北的“石首事件”。廖满堂认为,一个很简单的自杀案最后导致不得不动用成千上万的武警到现场处置,其根本原因是长期以来积淀的社会深层次矛盾的总暴露。
廖满堂称,地方党政领导对事件的反应与决断能力是事件升级与否的关键,在第一时间,党政主要领导必须亲临现场,而当时石首只派了一个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副局长到现场处置。更致命的是,对事件的轻易定性导致了事件总爆发,“使他们仇官、仇富、仇警的积怨一下子爆发出来了”。另外,信息渠道也不够畅通,事件发生以后,石首市政府三天没有发布一条新闻,很多群众的信息渠道比我们发布的渠道还要多。
在“石首事件”发生一年后进行反思,廖满堂觉得有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慎用武力”,“动用成千上万的警察和武警部队去解决问题,只能加剧矛盾的激化,只能显示当地政府处置复杂事件的无能,只能更加坚定老百姓内心所拥有的怀疑。”
据新华社的报道,2009年6月17日20时36分,湖北石首市笔架山街道办事处东岳路永隆大酒店门前发现一具男尸,当地警方经现场走访、尸表检验、现场勘查等,初步认定为自杀。经查,死者涂远高,生前为该酒店厨师。因亲属对死因表示怀疑,将尸体停放在酒店内,拒绝火化,导致围观群众越聚越多,引发了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造成部分武警被打伤,车辆被毁坏,酒店遭焚烧。这一事件被称为石首“6·17”事件。
“问责未起到警示作用”
廖满堂的这篇《从石首事件看社会群体冲突的消解与控制》参会论文称,“石首事件”主要问责官员已经“复出”——“有趣的是,事隔不到一年,钟鸣被任命为荆州市委副秘书长,唐敦武被任命为荆州市开发区副主任,两人复出官场,享受与原级别同样的待遇。”廖满堂认为,这样的问责不能以儆效尤,不能起到警示作用。
据新华社报道,离石首“6·17”事件发生近一个月,2009年7月25日上午,石首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石首市委书记钟鸣、市委常委唐敦武因处置“6·17”事件不力被免职。
公开报道查无两人现职
虽然上述论文称,“事隔不到一年,钟鸣被任命为荆州市委副秘书长,唐敦武被任命为荆州市开发区副主任”,但早报记者在过去一年的公开报道中,未能查到两人的“现在的职务”。
唯一查到的是,湖北荆州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显示,“2010年5月25日,开发区财政局主持召开农副产品加工园区企业座谈会。开发区党委委员唐敦武同志,开发区党委委员、财政局长姚东平同志,农行开发区支行负责人及农副产品园区12家企业负责人参会。会上,唐敦武同志就农副产品园区有关优惠政策与企业代表进行了交流。”
◎ 相关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7月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十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同时,上述文件指出,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
该文件还规定,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本人一贯表现、特长等情况,由党委(党组)、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酌情安排适当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