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建上杭7月16日电(记者沈汝发、郑良)15日晚,由环保部和福建省环保厅、龙岩市政府及环保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发布了对紫金矿业污染事故的三点处理意见。
7月3日15时50分,紫金矿业集团的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水位异常下降,池内酸性含铜污水出现渗漏,部分进入汀江,导致汀江部分河段水质受一定污染,并造成大量鱼类死亡。据初步测算,外渗污水量约9100立方米。
据联合调查组介绍,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调查组对这一事件提出三点处理意见:一是肇事企业立即停产并进行全面整改。进一步加强企业各堆浸场、富液池、贫液池、萃取池、防洪池、污水池现存工艺水和生产废水的防渗措施,对整个矿区防渗工艺进行后评估,对防渗技术、工艺、材料进行全面论证,彻底整改防渗系统;严格规范排污管道与排污口,彻底堵死渗漏井与排洪洞之间的通道,实现清污分流;全面调查矿区地下浅水污染情况,并进行彻底整改。
二是福建省有关部门立即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是严肃追究责任。依法追究肇事企业、防渗系统设计施工单位、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并由肇事企业对此次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进行赔偿。
另外,记者从福建省上杭县15日晚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7月15日,上杭县公安局对紫金山矿业铜矿湿法厂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立案侦查,包括紫金山矿业铜矿湿法厂厂长林文贤在内的3人已被刑事拘留。
上杭县副县长梁八生15日晚间介绍,上杭县委、县政府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负有环保监管主要责任的县环保局局长陈军安,同意其引咎辞职;对工业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县经贸局局长黄仲华,按照环保监管“一岗双责”要求,进行停职检查处理。
目前,检察机关已介入该事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