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7日以来,全国各地连发5起煤矿矿难,导致44人遇难。其中陕西韩城煤矿火灾28人遇难、河南郑州煤矿8人遇难、湖南郴州煤矿2人遇难;甘肃金塔煤矿透水2人遇难,11人仍被困井下。辽宁南票大窑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
又见矿难发生!又见矿工遇难!3天5起煤矿矿难,死亡44人,无论是矿难次数,还是死亡人数,都令人触目惊心。矿难发生地分布在五个省,分属不同的矿业公司,事故原因为火灾、透水、瓦斯爆炸、炸药爆炸等。而在公布出来的死亡名单上,只看到了普通矿工,却没有领导的身影。看来,领导并没有下井。
周立波曾戏言减少矿难的最好办法是让领导下井,戏言如今变成了现实。就在本月7日,国务院就安全生产作出多项要求,其中一条是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领导下井”的规定引起舆论热议,许多人乐观预期矿难将会被遏制住,领导要考虑自身的安全,势必会想尽方法提高安全系数。
但是,人人都知道,将规定从文件落实到实际中去,远远不只是一张通告可以实现的。对于领导是否会下井,大多数人都不看好,因为没有切实措施保证规定被严格执行。果然,离国务院发布规定仅10天左右,就连续发生5起煤矿矿难,而且全部是矿工遇难,领导并不在场。
当然,并非乐于看到领导下井遇难的新闻,毕竟每一个生命都很珍贵,都值得珍惜。虽然监管部门做了无数次整顿工作,开了无数次安全工作会议,但矿难死亡人数依然高居不下,遇难的总是身处第一线的矿工。究其原因,就是矿企重生产轻安全,重产量轻生命,过度强调利润优先,却未将矿工的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让领导下井,其实也只是一个无奈选择,将领导与矿工的人身安全捆绑起来,真正体现生命平等的原则。
让领导下井并非中国的独创,英国就规定井下须有领导负责现场管理,否则就是犯玩忽职守罪,也因此,英国创下了连续多年矿工零死亡的奇迹。可是,现实就是这样残酷,让领导下井的呼声虽高,却没有落实下去的执行力。一到矿难发生,遇难的仍然是矿工,领导既在危险之外,又怎能心有戚戚焉!对于这种漠视国务院文件的情况,监管部门该采取相应措施,对发生矿难的公司和责任人做出处罚吧。否则,将如何贯彻国务院精神,如何保证矿难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