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半年,黑龙江省政府将“三棚一草”(即城市棚户区、煤矿城市棚户区、垦区林区棚户区、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列入“十大民生工程”,重点推进,总体目标是用5年时间消灭“三棚”,造福100多万户、300多万人口;用8年时间基本消灭“一草”,造福180万户、630万人口。
“三棚一草”改造工作是黑龙江省重点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如何把钱花得明明白白,让百姓痛痛快快,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7月21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通报会介绍,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三棚一草”改造工作进行评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凤春说:“此次专项工作评议,是从述职评议到监督法框架下的工作评议的新探索,是加强和改善人大监督工作的尝试。”
为什么评议?
任务重、投入大、关涉民生
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新形势下的一项重要任务。几年来,黑龙江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重点就放在了民生工程上。
据介绍,黑龙江省人大在2009年就围绕保增长、惠民生、调结构、促发展,先后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保增长、促发展”采取措施情况的报告和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对全省公路建设三年决战情况进行了视察,对“千亿斤粮食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棚一草”改造总投资2984.3亿元,仅在今年,就计划投资616.2亿元,安置非煤城市棚户区13.4万户、煤矿城市棚户区5.4万户、林区棚户区12.2万户、地方国有林场棚户区1.2万户,完成泥草房改造22万户。
根据此次评议的安排,今年10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将对省政府“三棚一草”改造工作进行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并形成评议意见。黑龙江省政府将按评议意见进行整改落实,11月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评议什么?
由对人监督到对事监督
据黑龙江省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史殿臣介绍,此次评议工作重点是“三棚一草”改造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领导、政策措施情况,资金投入和计划完成情况,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三棚一草”改造工作的满意度等。同时,时间跨度长达半年,整体的评议工作分评议准备、评议视察、常委会评议、整改总结四个阶段。
符凤春说,与以往的述职评议不同,以往进行述职评议时,监督法尚未出台,一般是对省政府组成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评议,侧重于对人的监督。“专项工作评议,是对监督法规范的‘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具体化,是对省政府专项工作进行评议,侧重于对事的监督。”
据介绍,本次专项评议将针对省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的指导意见》、《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文件规定内容,本着评议工作、促进工作、推进发展的原则进行。
怎么评议?
用“民声”评议“民生工程”
为了开展好这次专项工作评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领会监督法精神和借鉴兄弟省市的实践经验,印发了《关于对省政府“三棚一草”改造工作进行评议的实施方案》。
这次专项工作评议的方法是,听取省政府专项报告与深入视察相结合、人大评议与社会评议相结合、满意度测评与提出评议意见相结合、推进整改和跟踪落实相结合。
“脚到、眼到、耳到、心到,有的放矢地进行评议。”符凤春说。省人大将在听取省政府专项报告的基础上,分组深入到哈尔滨、绥化、齐齐哈尔、大庆等煤矿城市、垦区林区和村镇进行视察,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视察改造项目、入户走访等形式,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
在评议过程中,还将加强新闻宣传,通过填写评议表等形式,收集和反映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对省政府“三棚一草”改造工作的评议意见。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时,既进行整体的满意度测评,又提出具体的评议意见和建议。
评议意见转交省政府,以便整改落实,省人大将跟踪落实情况,推进有关政策措施的完善和有关问题的解决。
倾听基层民声,是这次评议工作的一大特点。根据评议方案,省人大将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方和项目,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听取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对省政府“三棚一草”改造工作的意见,务求评议的实效。(记者袁泉《人民日报》2010年07月23日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