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纪委通报批评14个公务用车超标单位
7月22日,记者从江西省纪委获悉,我省对党政机关违反规定配备超标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省纪委近日发出通报,对14个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单位予以批评。
经省委同意,去年10月以来,省纪委、省监察厅在全省范围内对党政机关违反规定配备超标准公务用车进行专项治理,不但清理出违反规定超标准配备的公务用车,而且清退已退休市厅级领导干部占用的原单位公务用车。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明确要求,已退休市厅级领导干部占用的单位公务用车,以及他们在各类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兼职占用的单位公务用车,一律由车辆所属单位收回。
省纪委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公务用车采购、维修、加油、保险及经费预算、费用核定等日常监管工作,切实解决超编制超标准配车、公车私用等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执行《廉政准则》,严于律己,率先垂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