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7月23日电(记者杨维汉、李丽静)立足审判,适度延伸,是少年司法审判工作的基本经验,也是巩固和保障少年司法审判成果的必要措施。在23日于河南洛阳召开的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会长沈德咏提出,少年司法审判要立足司法职能、延伸司法服务。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调研显示,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比率近年来有所下降,但多数地区未成年人犯罪处于增长态势;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暴力化、恶性化程度加剧,社会危害性加大;网络诈骗、金融合同诈骗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犯罪等智力化犯罪不断增加,少年司法审判面临新问题、新挑战。
少年法庭的创立和发展是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成长和进步的标志,也是少年司法审判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保证。沈德咏表示,要坚持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未成年人权利实行“特殊、优先保护”等法律原则,进一步提高少年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案件审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沈德咏提出,要积极贯彻能动司法、和谐司法的方针和理念,坚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特色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重视做好未成年被告人情况社会调查和报告工作,坚持“寓教于审”、“圆桌审判”等特色审判方式,确保矫治未成年被告人、预防重新犯罪工作收到实效;要不断探索审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程序规范和方式方法,立足于化解矛盾纠纷,尽可能和谐调处。
沈德咏说,要全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扎实开展少年审判延伸服务,坚持做好个案跟踪帮教、回访教育、司法建议等工作,积极参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犯罪综合治理,充分利用社会各界资源,建立保护未成年人、防控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要不断创新服务途径,拓宽服务职能,积极探索和实践社会延伸保护、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社区矫正等制度,进一步改善少年司法环境,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防控成效。
当前,少年法庭的审判工作任务很繁重,各地少年法庭机构和队伍建设发展不平衡,现有的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在一些地方出现弱化现象。针对此种状况,沈德咏表示,要巩固现有少年审判机构,科学合理配置少年审判资源,立足司法实践,坚持审判机构多元化发展,重点建设独立建制的少年案件指定管辖审判庭和少年审判庭。要稳定少年法庭法官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审判作风,提升审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