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7月2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批准:李玉妹任广东省委委员、常委;免去胡泽君的广东省委常委、委员职务。经中组部同意,广东省委决定:李玉妹任省委组织部部长,免去胡泽君的省委组织部部长职务。
此前6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任命胡泽君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玉妹,女,1956年10月生,山东沂南人。中央党校二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毕业。197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2月临沂县涑河公社知青,先后在临沂县财贸办公室、临沂县委党校工作。1983年10月起任临沂地委委员,1984年1月兼团地委书记,1991年3月兼平邑县委书记。1995年2月任临沂市委常委、平邑县委书记。1995年起历任临沂市委副书记、平邑县委书记,代市长,市长等职。2001年1月起任莱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6年1月任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莱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6年2月任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07年6月在中共山东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省委常委。2007年7月后任山东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李玉妹是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