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国际贸易有序开展,每年核发进出口证明书和物种证明约5万份,涉及到的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贸易额在300亿元以上。
近年来,我国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产业继续健康发展。一是组织编制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指南,强化了对企业的进出口指导;二是积极开展了大宗贸易物种如实验猴类、鲟鱼类、龟鳖类和松茸、红松子等的贸易调研,制定完善了强化管理、服务产业的各项政策;三是针对欧洲鳗鲡贸易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审批程序、指定贸易口岸、提供技术咨询、协调出台相应的税费减免政策;四是针对兰花等物种的贸易特点,及时制定了进出口审批的简易程序。这些工作,对促进我国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国家濒管办主任印红表示,下一步我国将继续加强科学引导,稳步推进野生动植物资源可持续利用。一方面要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保护、控制、发展”的杠杆作用,对人工繁育的濒危野生动植物以积极鼓励利用和国际贸易为导向;另一方面积极加强与各缔约国特别是周边国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疏通进口渠道,推进国外资源的合理利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减轻国内野生资源的保护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