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大桥整体垮塌现场。京华时报
新华网郑州7月27日电(记者 王云河)“此次事件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教训极为沉痛,我们深感痛心和自责。”这是河南省栾川县县委、县政府针对该县潭头镇汤营村伊河大桥整体垮塌致28人遇难、13人下落不明事件,在26日出版的《洛阳日报》上公开向洛阳市人民作的检查。
7月23日至24日,河南省洛阳市南部山区普降暴雨,栾川等县灾情尤为严重。7月24日17时20分许,栾川县潭头镇汤营村伊河大桥因遭受特大洪水发生整体垮塌,致使桥面上过往和滞留的群众落入水中。事故发生后,驻洛某部官兵、武警支队指战员与当地干部群众全力实施搜救工作,当时,救出1名落水群众,发现28具遇难者尸体,13名群众下落不明。
对此,7月25日晚,洛阳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对栾川县委、县政府提出三条处理意见:一是责令栾川县委、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二是责令栾川县防汛工作的县政府主管领导停职检查;三是由市纪检部门立即组成调查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调查。
对于栾川县委、县政府在媒体作公开检查的作法,有市民说过去一般都是下级给上级做检查,只是内部通报,这回登到了报纸上,这是一种开放的作法。
2010年7月26日,河南洛阳栾川县潭头镇垮塌大桥现场。
2010年7月26日,河南洛阳栾川县潭头镇垮塌大桥搜救现场,家属的哭声响彻河滩。24日傍晚,洛阳栾川县潭头镇唐营村一座大桥整体垮塌,桥上人员全部坠入洪水。截止26日已造成37死19人失踪,搜救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