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在县城的徐某,被女友的大学副教授父亲评价为“山里人”,并阻止他和女儿交往。一怒之下,徐某翻窗进入女友家盗窃并毁损女友父亲的汽车。昨天,徐某因涉嫌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24岁的徐某身高近1.9米,被法警带上法庭时,他神情平静,但号服的背部却写着“恋”、“恨”两个大字和女友小雨(化名)的名字。徐某说,他和小雨谈恋爱将近一年,去年9月,他去小雨家找她,其父张先生不让他见,并报警把他送进派出所。张先生告诉他“我不会让女儿和山里人谈恋爱”。“他这句话激怒了我。”徐某说。
检察机关指控,去年12月1日晚,徐某翻窗进入北京体育大学家属院,窃取张先生现金6000元。去年12月23日和25日,徐某又两次前往北京体育大学家属院内,将张先生的东风雪铁龙轿车毁损或泼上黑漆,经鉴定修复价值8209元。
案发后,徐某的家人积极赔偿了张先生的损失,张先生也向法院写求情信,希望不再追究徐某的刑事责任。
“我没有去他们家,也没有拿他们家钱。”徐某当庭表示,只承认毁坏了张先生的车,但并没有盗窃。他在公安机关的几次供述中,前几次承认在张先生家的床头柜拿了钱并扔掉,但后来又改口说没拿。徐某说,他一开始承认了所有的事,是因为张先生许诺他“承认了就让女儿和你好”。徐某的辩护人也认为,盗窃罪证据不足。
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