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降价、打折本是商家为了薄利多销采取的促销手段。然而,有不少商家将此当做了忽悠消费者的一种手段,虚假打折、标高原价再打折的情况比比皆是。7月28日,南昌市工商部门对此类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记者跟随东湖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对胜利路上商家打折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发现问题严重,没有一家商店的打折促销符合相关规定。
记者与执法人员走进胜利路上的“达芙妮”专卖店,发现店里挂满了5折的宣传海报。工商执法人员叫来店长后,随手拿起柜台上一双标着原价279元,5折后140元的女士凉鞋,请店长出示该店曾经以279元原价销售过的销售记录。店长找了半天,才找出上个月曾经以179元价格销售这款凉鞋的记录。
“既然没有以原价279元销售的记录,你们凭什么打出原价279元?”面对执法人员的质疑,店长解释,凉鞋刚上市时是以原价销售的,但找不到销售记录了。对于商家的解释,执法人员并不认可,执法人员黄明明向记者表示,根据相关法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否则就属于价格欺诈行为。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像这家店出示不了原价销售的记录,就不能说是打折销售。
在执法人员的警告下,店内所有的打折宣传都被取下。随后,记者与执法人员又连续检查了胜利路上众多打折销售的店面,但没有一家店面能出示原价销售记录。对于此种局面,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将在一周内对胜利路上的商家进行专项整治,杜绝这种虚假打折的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