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30日电(记者 刘铮)为提高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工作的透明度,国家统计局30日公布了季度GDP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
我国季度GDP核算分为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初步核算数在主要进度统计资料的基础上计算;初步核实数根据年度GDP初步核实数对全年各季度GDP初步核算数进行基准化调整,形成各季度GDP初步核实数;最终核实数根据年度GDP最终核实数对全年各季度GDP初步核实数进行基准化调整,形成各季度GDP最终核实数。
根据国家统计局这次发布的规定,季度GDP初步核算数在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公布;季度GDP初步核实数在年度GDP初步核实数发布后30天内完成,并以国家统计局公告形式发布;季度GDP最终核实数在年度GDP最终核实数发布后30天内完成,并以国家统计局公告形式发布。
此外,在开展全国经济普查,发现对GDP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而对年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后,也要对季度GDP历史数据进行相应修订,并以国家统计局公告形式发布。
根据国际惯例,随着基础资料的不断完善,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需要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国家统计局2003年底宣布改革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GDP核算要经过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此前,我国年度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已经落实了这三个步骤,这次是国家统计局首次公布季度GDP核算和发布如何落实这三个步骤,并从今年9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