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13时30分,鸡西市恒山区恒鑫源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26人,除生产矿长和值班井长成功升井外,24人被困井下。据鸡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方东初介绍,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煤矿企业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未采取有效探放水措施,现场管理、日常监管工作还存在漏洞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8月2日东北网)
26人下井,工人全都遇险,生死不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最新消息显示,24名被困者生还希望不大),唯独领导幸免,这不能不让人产生联想。
当然,首先必须强调的是,矿领导也是人,领导的命也是命,矿难来袭,每一条生命免于死神之手,都值得欣慰,如果没有内幕、猫腻,领导安然脱险无疑也应该祝福。
但与此同时,当下,相关信息披露得并不充沛,在真相未明之际,公众有权利也有资格追问,为何独独矿领导能够幸免于难?这有3种可能,最能平息舆论的第一种可能就是,矿领导业务素质好、逃生能力强,在矿难面前善于脱身。如果是这样的话,最好。但还有两种可能:
一是矿领导根本就没有下井,或者没有深入井下。对此,不少网友给予了推理猜测,“要么就是领导没下井,要么就是领导就在井口喝茶!”“没错,即使下去了,也没到真正的作业区,而是在洞口边上电梯门口等着呢,所以一见出事,自己先溜了。”“其实他俩人可能压根就没入井,事故出现后补个签名就算入井了,反正入井的24人都没上来,谁来举报他们呢!”“估计是在矿洞门口那里开了个小屋当‘下井办公室’吧。”……所有的质疑都指向矿领导下井是否属实,或者是否佯装下井。
二是,让领导先走。领导确实下井了,但一看到时机不对,就当了逃兵;或者说领导太爱惜自己的生命了,一看苗头不对就逃之夭夭;再或者,矿领导是个官,一出现危险,“大家别动,让领导先走”。因为“让领导先走”,是不乏先例的。
当然,这两种推断都是揣测,是否属实有待求证。那么,坊间为何出现这些质疑呢?一方面固然与民众的个人体验有关,另一方面则与相关方面的信息公布不充分有关。如果没有一个使人信服的信息披露,公众必然浮想联翩。进一步而言,这暴露的还是监督问题:领导有没有下井,如何下井,怎么才算下井,是和工人同场作业还是装模作样地“下井一游”就算下井……这些问题其实还有待于在实践中进行解决。
矿工被困,领导幸免,其实是提醒,提醒相关部门,该如何才能确保“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不至于落空;还是一种拷问,怎么才算下井;更是一种逼问,如果连矿领导下井(姑且认为矿领导真的下井了)都无法杜绝矿难,还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