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8月3日电(记者 李劲峰)贵州省7月中旬在黔西南州和毕节地区民主推荐干部时,对3位成为差额人选考察对象的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进行了离任检查,这也是贵州省首次对县委书记开展离任检查工作。
记者从贵州省委组织部了解到,此次对县委书记的离任检查工作,主要由省委组织部干部考察组采取召开会议进行民主评议、个别谈话了解情况、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
同时,考察组还综合分析了当地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选人用人的举报及查核等相关情况。通过考察谈话和查阅相关资料,综合了解掌握县委书记在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中,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选拔任用干部、选人用人风气、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等情况。
据贵州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离任检查,能够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县委书记的选人用人行为,“检查结果将直接影响对县委书记的提拔任用”。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对县委书记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和本地区用人风气的总体评价中,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不足三分之二的人员,经组织考核认定,要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其中拟提拔使用的,应当取消其资格。
离任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问题的,以及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干部考察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对拟提拔使用的,先取消其提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