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赘衡身份证照。 (图片来源:红网)
资料图片:7月30日,工作人员在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分局大楼爆炸现场开展清理工作。当日16时15分许,位于长沙市芙蓉区恒达路的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税务分局办公大楼三楼发生爆炸,目前已造成2人死亡,10余人受伤,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救治。目前,爆炸原因正在调查之中。新华社记者 龙弘涛 摄
新华网长沙8月8日电 (记者 苏晓洲) 8月8日,长沙警方宣布,制造“7·30”长沙税务局大楼爆炸案、造成4死19伤惨剧的犯罪嫌疑人刘赘衡,已于8日5时45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落网。
长沙市公安局新闻中心8日8时对记者证实,长沙“7·30”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刘赘衡已经于8日5时45分在广西全州落网。
7月30日16时15分许,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税务分局3楼办公室发生爆炸,致4人死亡、19人受伤。案发后,湖南省公安厅、长沙市公安局迅速组成联合专案组,全力以赴展开侦破工作。警方经缜密侦查,于7月31日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刘赘衡(男,51岁,湖南衡阳人),并迅即展开追捕工作。在公安部组织协调下,湖南、广西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协调行动,于8月8日5时45分,在广西全州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刘赘衡成功抓获。
在警方的突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刘赘衡对制造长沙“7·30”爆炸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警方正抓紧审理此案。
公安部A级通缉令
姓 名: |
刘赘衡 |
方言口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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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男 |
现在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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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1959年2月28日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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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高: |
1.58米左右 |
其它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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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 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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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缉日期: |
2010年8月3日 |
体型: |
体态中等 |
通缉编号: |
公缉[2010]54号 |
曾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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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住址: |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新建里54号 |
现在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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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标记: |
逃跑时上穿白色短袖衬衣,下穿深色裤子 |
简要案情: |
2010年7月30日16时许,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发生一起爆炸案,致4人死亡,19人受伤。经查,刘赘衡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在逃。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奖励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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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缉令来源:公安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