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2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张灿明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0年7月2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6岁。
张灿明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
张灿明是四川省达县人,汉族。他于1937年底赴延安抗大学习。193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赴大别山地区从事党的地方工作。1939年至1948年,他历任中共合肥县委委员兼二区区委书记,中共淮宝县委书记,淮北军区独立五团政治委员,淮北区党委整风轮训队学委会党委书记,中共泗宿县县委书记,华中第七地委民运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地委副书记,中共江淮区委二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治委员。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蚌埠市委书记、军管会主任、警备司令部政治委员,华东局工业部副部长兼华东军政委员会劳动部副部长、党组书记,全国总工会华东办事处副主任、党组书记,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外交部领事司司长,驻锡兰(现称斯里兰卡)、蒙古国、阿拉伯也门共和国、芬兰大使,外交部部长助理、外交部党组成员,外交部副部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灿明同志是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