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全国妇联权益部首次公布“农村失地妇女土地及相关权益状况调查”报告。报告结果显示,被调查妇女中有77.7%全部失地,在失地妇女中,有76.1%的人拿到了征地补偿款,有23.9%的人没有拿到;农村妇女对失地后生活前景普遍担忧,近六成(56.8%)的人不愿转成城镇居民,失地妇女获得重新安置的机会明显低于男性,女性拿不到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的比例也高于男性,农村妇女因婚嫁比男性也更容易失去土地。
据悉,该调查历时12个月,在湖南、陕西、广东、江苏、浙江5省共选择了10个县10个村的3000个农户家庭,调查的对象是因征地失去土地的农村妇女,包括个人承包地、宅基地被部分或全部征用,或者现居村的土地被全部或部分征用的妇女。调查总计回收问卷2943本,有效问卷2727本,涉及家庭成员9985人,其中“失地妇女”835人。
失地妇女能够获得的安置主要是:转为城镇居民(16.0%)、购买社会保险(14.0%)和提供住房(10.8%),63.1%的失地妇女未能被安置。失地妇女中58.3%的人对补偿、安置措施表示满意,24.9%的人“不满意”。
在835名失地妇女中,有4.3%未能享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在150名(不包括广东省)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失地妇女中,45%的户口所在村的村集体/村委会没有实行分红,其余有分红的村集体/村委会中,近十分之一没有给失地妇女分红。
调查显示,存在法律政策不落实的情况,特别是部分地方政策和村规民约侵害妇女土地权益。
调查显示,女性承包经营的土地和拥有宅基地的数量低于男性。在全部被访者中,“从未拥有承包地”的被访女性达到13.8%,高于男性;目前仍然拥有承包地的村民中,男性拥有土地的平均数量和宅基地面积均高于女性。
在有集体分红的村庄,女性拿不到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的比例高于男性。女性未能得到货币补偿的比例高于男性。有23.9%的失地妇女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而男性只有16.6%的人没拿到。失地妇女得到征地补偿款的数量则略低于男性。失地妇女获得安置的机会低于男性。
因承包地全部被征而失地的村民中,女性的比例(58.9%)高于男性。女性因为婚嫁的人口流动比男性更容易失去土地。因婚嫁而失地的比例,女性高于男性。出嫁、丧偶与离异的妇女土地权益最易受到侵害。
调查还显示,失地妇女中,56.8%的人不愿转成城镇居民,有49.1%的人认为“政府没有很好地安置,转为城镇居民后,没有收入来源”。调查显示,失地后家庭收入降低了,挣钱更难,经济压力成为农村家庭失地后的主要困难。
以土地入股形式实现征地后相关权益获得相对高的满意度。在广东省全部被访者中,93.8%的人拥有土地入股的股份,有70%的人表示满意现在享有的股权收益方式,并且近五成的被访者对土地入股的前途“不担心,现在看挺好,万一有事会有人管”,而女性表示担忧的比例高于男性。
生活环境的改善。失地妇女明显地感觉到市政建设带来的便利,交通方便,路宽了,灯亮了,水沟畅通,环境好了。
调查报告提出对策建议:尽快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可依,执法有据;要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体、多方协力配合的失地妇女权益保障机制;加快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把失地妇女纳入社会安全网;加强对失地妇女的技能培训,鼓励多渠道就业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