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方面30日晚间就国美电器非上市门店安排发表声明。
声明全文:
Shinning Crown发言人就国美电器非上市门店安排的声明
8月27日,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向国美电器董事会发出《关于附条件终止“非上市托管协议”的书面通知》(下称《书面通知》。
《书面通知》主要内容如下:若9月28日特别股东大会上大股东的5项动议全部未获得通过,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将自2010年10月31日起终止国美上市公司对大股东所拥有的非上市门店的委托经营授权,自2010年11月1日起自行管理非上市业务;若5项动议全部获得通过,此通知自动作废;若部分通过5项动议,北京国美将在特别股东大会表决后7日内另行书面补充通知。
《书面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在接获本通知至终止委托管理授权期间,须按原有协议规定,切实履行相关受托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非上市部分合法权益的行为。
国美电器发言人在8月30日的声明中表示,这是黄光裕迫使股东支持Shinning Crown的要求在即将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审议的要求决议(撤销陈晓和孙一丁职务及撤销一般授权),旨在巩固黄光裕单一股东的权益。
这种说法严重扭曲了大股东的意见。现附上《关于附条件终止“非上市托管协议”的书面通知》,并声明如下:
一、大股东发出《书面通知》,旨在表明,非上市门店关系到国美电器目前经营及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事项,广大股东及投资者对此都非常关心,大股东有责任有义务及时准确地向全体股东表明自己的明确态度。
二、大股东的《书面通知》并非最后通牒,而是根据相关协议的规定发出的附条件的终止通知,这是大股东的一项正当的合同权利。
三、大股东不认可国美电器目前的战略发展方向,并对个别董事的职业道德和经营管理水平不再信任。大股东在8月4日给董事会的函件中和后来的各种表态中都已经明确表示了对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深度担忧。8月27日发出《关于附条件终止“非上市托管协议”的书面通知》是大股东根据目前情况和双方协议的相关规定采取的不得已的预防措施。大股东相信,如果动议未获得通过,大股东的股东权益极有可能遭受不公正的待遇和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大股东必须对上述协议安排作出调整。
Shinning Crown发言人
201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