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3日电(记者邹伟、周英峰)记者从公安部13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从即日起至年底,公安部消防局将在全国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确保从现在到年底全国无重大、特大亡人火灾,确保中秋、国庆以及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期间全国无大火,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王沁林介绍,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是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主要内容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和建筑使用性质及装修情况等。
这次专项行动要求,有关部门、乡镇、社区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接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要依法落实有关部门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坚决防止新建工程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对旧建筑要全面开展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发现的火灾隐患;全面排查小场所、小单位火灾隐患,消除盲区。
王沁林表示,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在排查整治中必须做到“七个一律”:一是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二是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三是对现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四是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五是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六是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七是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予以拆除。
王沁林强调说,各地要全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社会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教育群众珍惜生命,懂得避险,力求机关干部、单位员工、社区居民、大中小学师生等在年底以前,每人都接受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每人都参加一次疏散逃生演练。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公安部消防局、警务督察局将组织专项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三次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