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与陈晓
到底谁要控制公司?
按照香港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指定董事会成员,然后由董事会负责整个公司的实际运营,大股东并不能直接控制公司,正因为如此,谁控制了董事会,谁就对公司的运营,包括增发股票、发债融资等有了话语权。那么,黄光裕和陈晓,在争夺公司控制的时候,到底是在为公司利益着想,还是为个人利益谋划呢?接着来看芮成钢和马洪涛对陈晓和邹晓春的专访。
记者芮成钢:您刚刚用的这套理论是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的做法来看这个事情,但是对于很多中国人,普通的中国人,或者对国美不是很了解的中国人,包括我们的电视观众,有一部分人会觉得,有这样一种心理,觉得原来是黄家的生意,黄光裕先生,黄家的生意,被陈晓先生拿走了,陈晓先生现在要做的事情是去黄化,要把黄家彻底排除在外,甚至有落井下石的概念,因为黄家出事了,这样一种感觉,好像这里面也有一些价值判断,好像动了别人的东西,包括背叛,包括贪婪等等,如果把这些东西和您联系在一起,媒体有一些地方会有用这样的尺度来说,这个您怎么看?
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陈晓:这是我相当苦恼的地方实际上我最近,我连我很多博客都不敢看,一看里边各种各样的声音就给我很多的精神压力。包括前期我们很多高管收到了很多威胁电话,各种各样的骚扰。实际上归结起来我感觉有几个要点,实际上我们始终一直没有跟媒体讲的很清楚。
实际上黄光裕先生创造了这样一个基础,打个比方讲,就像一个,我说它是一个长征火箭,我们把这个企业送到一个更高的轨道上去,成为全球比较优秀的零售企业的话,他可能是这个火箭的第一级,把它送上的一个高度。但他后来出了问题,对我来讲,我可能,我们的团队可能就承担了这样一个责任,说我们要把它再往上推上去,可能是这个火箭的第二级,当然可能最后还是达不到这个高度,可能未来有第三级把它送到轨道上。所以我的定义是我目前是这个火箭的第二级
因为大家都说我和黄光裕是叫控制权之争,这点始终不认为,我对这个公司有任何的控制权的想法。我认为,首先我会离开,总是要离开的,只是哪一天而已。在我在我的时候,同样的我的管理风格是以团队为这样一个基础,不是我个人在这个地方说我一定要怎么做,怎么做,当然我也会用我的这种传统的风格,用各种各样的社会资源来让我们把每一件事做的最好,请最专业的咨询公司,最专业的法律条文,最专业的财务顾问之类的东西,来作为我们决策的辅助,所以对我本人来讲,我并没有想控制这公司的任何想法,这是现在舆论上讲的最多的。
再一个说把这个公司变成姓陈了,这是根本不存在的,从一个百分之一点几的小股东,控制这个公司,让这个公司姓陈,这是不现实的,这些舆论好像影响还是很大,这方面放的很大,把不可能的事情变成一个所谓的一个目标了。
尽管陈晓方面一直认为国美电器董事局的一系列决策是从维护公司的小股东权益出发,但是黄光裕方面却认为,国美电器董事局一再动用增发股票和发行可转债等手段来消弱大股东的地位,其目的就在于从大股东手中夺走国美电器的控制权,放下双方的争论不说,至少即将到来的股东大会就是黄光裕方面为了夺回控制权而主动提议召开的,其理由也包括在发行可转债引进外资投资机构贝恩资本时条件太过苛刻。
国美电器候选董事邹晓春:其实我们并不反对这次融资,我们也不反对贝恩,我们也不反对任何一个向我们投资的们,我们不反对任何人,我们反对的是陈晓先生作为董事会主席有没有公平地对待我们,有没有让我们在这些影响我们权益的时候,让我们有知情权,让我们有合适的参与权,而且在这次融资层面上,有很多都是我们大股东的权益要被谈判了,但是我们都被人包办了。
记者马洪涛:所以你可以很确定地说,现在在跟大股东争夺的控制权的是陈晓先生,而不是贝恩资本?
邹晓春:至少陈晓先生表现得非常积极。
记者马洪涛:您现在会怎么样去评价在当初贝恩资本进入国美的时候,他所谈定的跟陈晓先生捆绑的协议呢?
邹晓春:确实很难理解这个投资协议,尽管当时公司可能很困难,作为财务投资者会提出一些苛刻的要求,但我们现在回头看,条件仍然是太苛刻了,不但有三一年非执董的安排,还有三年独立董事的安排,还有捆绑,三名管理层的安排,在利益层面上条款也是非常苛刻的。不论任何情况下,都给了贝恩每年2%回报的一个条款,而且给了一个贝恩非常苛刻条件的赎回条款,这些事情发生以后,贝恩都可以以1.5倍或者更高的一个计算公式来赎回他的股份,(衔接)直到现在为止,一年多一点的时间,贝恩是获得了一倍多的投资回报。可见我们现在很难理解陈晓先生作为代表公司谈判的人,答应这么苛刻的条件,你为公司争取到什么利益?这个是我们很不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