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9月24日电(记者焦国栋 袁军宝) 在济南举行的“2010年全国质量月宣传活动”山东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现场会上,山东质监部门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事件之所以偶有发生,是因为影响食品安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有待解决,企业须进一步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山东是我国食品大省,生产有国家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下的全部28大类食品,拥有获证企业9400余家,数量居全国前列。山东省质监局局长丛大鸣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现场会上介绍说,食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在于,其一,生产企业多、从业人员多、食品品种多,但规模化经营的食品企业在行业中所占比例不高;其二,少数企业不能主动自觉落实《食品安全法》,又对监管人员提出的建台账、立程序、查记录等要求有所抵制;其三,个别食品生产企业违法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对待监管心存侥幸。上述问题存在,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概率和潜在风险依然较大,监管面临严峻形势。
对此,山东质监、工商等部门相互配合,在生产加工和市场流通等多个环节探索完善监管机制。生产环节中,山东质监部门今年上半年对省内5837家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了797项不符合主体责任要求的违法行为。流通环节中,山东工商部门目前已将90%以上食品经营户信息数据录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一旦接到食品安全事件举报,可立即确定经销户数、具体位置和供货商情况。
山东省质监、工商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表示,将配合联动并坚持源头治理,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