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8.28”火灾重要批示精神,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扎实落实《衢州市柯城区防火委“平安2010”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区防火委[2010]11号)的通知。9月19日晚,浙江省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公安分局在“消防日”组织消防、派出所民警联合开展消防监督检查,采取分组、文员派驻下所的方式,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此次检查对象为辖区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和消防控制室,重点内容为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控制室值班是否按要求落实;检查严格按照“什么地方不放心、就排查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确定辖区重点火灾隐患以及问题突出的企业、场所进行排查整治。
晚上7时30分,由衢州柯城消防大队江学金大队长带领检查组前往衢州市国际大酒店,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消防控制室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有明显标志;控制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经过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消防控制设备功能和应急操作程序,是否能熟练操作控制设备;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的值班人数是否符合至少2人的要求;《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是否上墙,日常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是否规范。
随后,检查组人员前往衢州市柯城京汉国际大酒店、加贝购物广场、衢州市柯城天鸿饭店和衢州市柯城铭豪大酒店,检查中分别发现加贝购物广场、天鸿饭店消防控制室均存在值班人员不在位的隐患。在整个“消防日”检查中,分局各所均由分管副所长带队,对辖区宾馆、饭店、超市、商(市)场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据统计,当天衢州柯城消防大队、分局各所共投入警力37人次,共检查单位66家,发现火灾隐患65条,其中当场整改58条,大队、派出所对一时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进行立案处罚。
链接:为进一步强化辖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全力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广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和《衢州市公安派出所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柯城辖区实际,柯城公安分局拟将每月19日定为“消防日”,组织公安消防、派出所联合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施“梳理、检查、督促、通报”八字方针加强派出所消防安全管理。
梳理:即每月19日前,各所将本月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下月消防安全工作计划部署进行统一梳理,形成工作有计划、有条理、有轻重。
检查:即每月19日左右,以所为基本单位,分局可派员参加或与消防大队联合组织检查。使各所消防安全检查不走过场,确实达到发现隐患头号题,整改问题的目的。在具体检查消防安全单位数量上,拟限定每人3家/月单位,含派出所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
督促:分局要对各所分管领导、消防联络民警进行不定期督查,督促各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按规定完成每月检查单位数量。
通报:每月19日,分局拟文对辖区各派出所民警消防安全单位检查数量、质量、行政处罚案数、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措施进行通报,提高各派出所的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