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10月6日电(记者 刘文国)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政府6日召开的贵州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10月3日发生的造成6名矿工遇难的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兴隆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会议通报,桐梓县夜郎镇兴隆煤矿是一个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此前,贵州省人民政府曾紧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煤与瓦斯突出煤矿一律停产整顿,但兴隆煤矿不仅未落实这一要求,反而无视监管,抗拒执法,继续非法组织生产,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这起事故抢险结束后,事故相关原因的调查和相关责任人责任的追究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