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郑州10月2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河南郑州二七区连续发生了3起因城管执法不当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事件,分别是城管持刀伤人事件、强行拆除铁皮屋并将屋主扔到樱桃沟事件及城管伤人引起公愤致使执法车被掀、道路被堵事件。为此,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紧急出台《郑州市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十不准”》。那么,到底这“十不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他能不能起到遏制城管暴力执法的作用呢?我们来连线河南台记者陈松了解一下详细情况。
主播:这个《郑州市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十不准”》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城管部门对此有什么具体的落实措施和办法?
记者:这个“十不准”主要包括像不准用粗暴、生硬、冷淡的语言或推诿态度对待管理相对人和来访群众;还有不准与违法相对人发生纠纷、厮打或者唆使他人打人;不准刁难或打击报复管理相对人等等。从这个十不准的规定来看,主要都是为了让我们的城管人员执法更加文明。
记者也了解到,现在每个城管执法队员都签订了《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承诺书》,一旦出现“不文明”执法现象,市城市管理局可责令区城管执法局按照相关规定调查处理。同时,如果出现重大事件,可建议区政府调查处理相关责任人员,而且,郑州市政府法制办也可代表市政府直接介入处理。如果执法人员严重违反规定将被收回执法证,调离工作岗位。
如果因不履行职责、推诿扯皮等引发突发公共事件,对单位领导可免职、辞退或给予行政处分。另外,如果市民发现这些机构的执法人员有违反“十不准”规定的,可拨打电话0371-67172000投诉。
主播:那市民们对“十不准”的看法又怎样?觉得能起到作用吗?
记者:“十不准”规定一出台确实也遭到了网友和市民的质疑,他们觉得“十不准”并不“新鲜”,大多是“老内容”,担心这个规定会不会成为一纸空文?市民们不知道这个“十不准”对执法人员的约束力到底怎么样,到底能不能落实好?
因为他们觉得以前的一些地方也有不少类似的做法,管一段好一段,不管呢又反弹了。不知道这一次的效果怎么样。不过,郑州市城管局执法管理处处长董杰说,“‘十不准’的内容并不是新的,以前也有相关规定,只不过这次是结合实际,集中整理了十条,重新强调一下。”另外我也采访到一位社会学家牛新英,他觉得“十不准”的出台纵然是有效果,恐怕也是短期效果。他认为,转变观念才是解决执法难的正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