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 姚奕)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描绘了我国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中央全会闭幕后,各地陆续召开省(区、市)党委全会,根据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各地“十二五”规划的建议。
五中全会闭幕已接近一个月,据记者了解,目前已有天津、黑龙江、河北、贵州、广西、西藏、上海、甘肃、江苏等多个省(区、市)召开党委全会,各地“十二五”规划建议也陆续出炉。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公布之后,有媒体分析指出,《建议》中没有提及有关GDP增速的等量性要求。《建议》的起草者之一、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潘盛洲也表示,中央《建议》提出的目标中没有提出“数量型”的指标,都是方向性、战略性的。
记者在各地公布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中发现,不同于中央《建议》,许多地方仍然提出了比较明确、具体的“数量型”发展目标。比如,《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就提出,到2015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比2010年翻一番,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使“十二五”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快时期。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保持较快经济增长速度,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就业持续增加,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力争到201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财政收入翻一番以上。
《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十二五”时期的主要奋斗目标是全省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十一五”水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稳定较快增长,工业万元产值能耗和污染物排放低于“十一五”水平,财政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所提出的指标不仅仅围绕着GDP增速,还包括很多民生项目。
《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今后五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就包括“全省生产总值确保实现8000亿元,力争翻一番、突破100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接近3000美元。”同时也提出,“把到2015年农村贫困人口减少一半以上、到2020年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作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建议》则提出了更为具体的民生指标:到2013年全面解决农牧区饮水安全问题,到2015年实现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和农场、林场全部通公路,60%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农牧区用电人口全覆盖,乡乡通光缆、行政村和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电话,行政村通邮率达到90%,村容村貌整治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