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1月17日消息(记者 冯会玲)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审计署今天(17日)公布,2007年至2009年,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没有按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至少10%作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这些城市两年内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
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司长李建新分析说,两大原因导致了这一问题的出现。
李建新:一是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基数较大,以前年度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加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已可以满足一定时期内的廉租住房保障需求,因而自行降低了提取比例;二是一些城市对土地出让净收益尚未做出准确核算,致使未提或少提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李建新说,在审计提出问题后,22个城市都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李建新:截至2010年8月底,除天津市表示通过其他渠道筹集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已满足需求外,其余21个城市或在审计指出问题的当年加大了廉租住房建设资金提取的力度,或承诺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还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补提了以往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8.6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