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是代表国家控诉,还是代表中立角色?最高法等部门下发的通知明确了方向是后者。昨天记者获悉,最高法等5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司法部门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全面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
《通知》要求,侦查机关、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调查取证,不但要注重收集各种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罪重的证据,而且要注重收集各种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证据;不但要注重收集各种法定量刑情节,而且要注重查明各种酌定量刑情节。
检察院要客观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既要注重审查定罪证据,也要注重审查量刑证据;既要注重审查法定量刑情节,也要注重审查酌定量刑情节;既要注重审查从重量刑情节,也要注重审查从宽处罚量刑情节。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大法律援助投入,壮大法援队伍,尽可能地为那些不认罪或者对量刑建议有争议、因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更好地保护被告人的辩护权。
在案件审理中,各级法院也要进一步提高法庭审理的质量和水平,审理中应当保障量刑程序的相对独立性,公诉人、辩护人要积极参与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专家说法
检察机关应是中立角色
昨天,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平谷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郑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份通知强调了控方的客观义务,从以前偏重控诉职能,转变为既强调控诉,又要从有利于嫌疑人的角度出发,体现了我国检察机关的角色不仅仅是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而且是公正地行使公诉权。
由于本身在检察院挂职,郑旭很了解目前检察官面临的尴尬,“检察官的角色应该是中立的司法官,但是实践中很难实现”。因为在对检察院日常工作的考核中,无罪判决率是重要的衡量指标之一,“法院出现一起无罪判决,检察院就会被认为是办了"错案",在全市的排名都会靠后”。因此一些检察官为了避免这种状况,对于无罪和罪轻证据就不太愿意提交给法庭,在检察官中都在追求“捕了就能诉,诉了就能判”这样的目标。
郑旭说,从长远来说,仅仅依赖控方来保证中立性是受局限的,理想状态应当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让大多数被告人都有辩护人,控方应当将有利于嫌疑人的量刑情节的证据和线索及时移交给辩方,才有利于保护嫌疑人的权利。这种及时移交证据的规定在国外的法律实践中已经多有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