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王丽吴植孟华李建敏)在加速城市化建设进程中,武汉市江汉区花楼街南片规模达50万平方米的拆迁项目,是当地历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拆迁,也是武汉旧城改造的重点。规模不小的拆迁量,成为这个项目进展中的最大难点。
项目启动前,当地政府对项目进展中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隐患进行了一次“风险评估”,了解到有数十户居民执意就地还建而不愿搬迁,甚至打算组织“棒子队”暴力拒迁。
面对这个“严峻情况”,武汉市委、市政府立即决定组织江汉区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并抽调5名局级干部和600余名干部组成专项工作组,逐家逐户地上门了解情况,仔细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并给不愿搬迁的群众反复讲解政策。
综合考虑拆迁群众的利益诉求,当地政府按照“拆一还一”的政策,就近选择了位置较好的地段规划建设3个安置小区,提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供拆迁困难群众居住。此外,当地政府还投入300万元,为特殊困难户解决了劳动保障、大病医疗等实际困难。
前期“风险评估”发挥的关键作用,使这个一度拆迁十分艰难的项目,在4个月时间顺利完成拆迁,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
出台重大决策、实施重大项目,“领导说了算”长期成为中国各地经济社会运行的“惯性思维”,但这种“拍脑袋决策”的模式,正在受到日益增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的严峻挑战。面对不断增多的群体性事件和社会矛盾,湖北省开始在重大决策事项中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尽可能减少因决策、政策失误激起民怨”,湖北省政法委维稳办副主任谭秋雄说,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就是在制定或实施涉及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时,对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众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或危及公共安全情况进行先期评估、先期预防、先期化解,保证决策事项既有利于促进改革发展,又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已成为湖北各级党委政府作决策、上项目、搞改革的一道‘刚性门槛’”,湖北省政法委信息督办处处长曾繁江说,评估要全覆盖、无遗漏,未评估不上会、不决策。综合考虑一项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和群众代表进行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再作出“社会稳定风险很大、有一定风险或无风险”的评估结论。主管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对决策事项作出不实施、暂缓实施或实施的决定。
在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湖北省还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和专业调解委员会,用社会化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中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群体性事件等高发也牵动着公众的敏感神经。2010年,江西宜黄、山西太原等地,接连发生因拆迁导致的自焚和人员伤亡等重大恶性案件。
谭秋雄说,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利益格局的调整,由利益诉求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增多,从近年来高位运行的信访总量、接连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不难看出,这些信访和群体性事件背后,大多是重大事项实施、决策不当造成的。
国际经验表明,人均GDP在1000美元至3000美元既是实现现代化加速期,也是矛盾高发期。正处于矛盾高发期的中国,着力为和谐发展构筑社会风险“防火墙”。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均明确提出,要着力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
除了湖北,中国许多省份和地区都在加快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新机制。中国人口最多的河南省,今年以来共有1016件决策事项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过评估后不予实施的达105件。
“科学发展观要求中国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安徽省社科院知名社会学家王开玉说,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把社会稳定问题考虑在前,预测风险、防范风险、控制风险、化解风险,有利于更好地适应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调整,消除和减少改革发展中的不稳定因素,增强改革发展的协调性和平衡性,实现科学发展。
天津社科院舆情研究所所长王来华说,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是为改革发展设置了一道“防火墙”,促进维稳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置前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从而推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等各项工作机制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