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12月14日专电(党文伯、肖则兰)一名“80后”网友,在网上打游戏时偶然获悉电话消费积分可换取游戏币,便纠集3名网友,在3个月的时间里频频盗取2000多个电话用户的消费积分600多万分,兑换6万多元的有价证券。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法院日前对该起案件进行一审宣判,为首的刘某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由于其正在缓刑期间,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5000元,其余三被告因盗窃也分获相应刑期。
今年4月上旬,四川省电信公司工作人员在监控中发现,泸州电话积分兑换出现异常,兑付的大多是话费电子充值卡和太平洋影剧院线票等可以换成现金的有价证券,跟着发现兑付者都是同一时段的几个IP地址,其收件地址也是同一个地址。4月12日,泸州某股份有限公司向江阳区公安分局大山坪派出所报警,称从今年2月起,有人非法获取客户电话密码,在网上营业厅盗取客户的积分后兑换为话费或礼品谋利,致使电话客户损失话费9万余元。
专案组民警发现,盗贼在网上盗取电话消费积分,与运营商在全国推出的话费积分兑换优惠活动有关,只要使用了公司电话,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只要消费满100元话费,就可兑换一个积分,相当于1元钱。用户只要登录运营商的网站,输入电话号码和密码,就可以将消费的钱兑换成积分,然后用积分换取礼品。泸州出现的嫌犯,主要集中在3个IP地址上,估计有3人以上。同时民警发现,收件地址都是同一个人,江阳区某小区王强(化名)收。
“这些都是帮我表弟黄俊(化名)接收的,东西都给他了。”王强在接受调查时称。民警随后在龙马潭区高坝将黄俊抓获,随着黄俊的供述,该案真相大白。受刘某邀约,黄俊伙同李军、熊可,利用电话消费积分优惠活动中的漏洞,换取电话费、电子充值卡和电影票。此后,刘某等3人也相继落网。
“我是偶然发现电话消费积分可以兑换游戏币的。”据刘某交代,他发现好多用户的电话都不改初始密码,只要有电话号码,根本不需要通过用户就可利用电话消费积分兑换游戏币,同时还可以兑换生活用品。刘某在QQ上与西昌网友网聊中,还得知,话费消费积分不仅可以兑换日常生活用品,还可以兑换话费电子充值卡和电影票,可在网上出售变现,谋利的空间相当大。
刚开始,刘某随意选择电话号码兑换礼品和电子充值卡等在网上低价销售,有了一定收获后,刘某感到谋利太慢,于是喊了3个网友来“帮忙”,最终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据了解,刘某等之所以能作案成功,是因为部分电话用户完全不修改初始密码,给了刘某等可乘之机。对此,警方提醒市民,不管是使用手机还是座机,或是其他的需要留密码的各种证、卡,都要及时更换初始密码,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漏洞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