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到哪儿老板“跟”到哪儿
书记工作到哪儿,身边总追随着一帮开发商。
2001年,钟建初从眉山市科委调到丹棱县担任县长,眉山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某某为了承揽丹棱县的工程,聘请钟建初的朋友王某某为“副总”,帮其拉关系。
在王某某的“活动”之下,吴某某将70万元现金分3次送给钟建初,先后揽下了丹棱县两大重点工程:丹棱世代小区旧城改造和丹蒲路工程。
收了钱,作为县长的钟建初俨然成了一个“包工头”,他一边亲自拟定招商公告,一边找来丹蒲路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的负责人,“吴同意招商条件,就内定由吴来搞这个项目!”
在钟建初的要求下,指挥部同吴某某共同成立“丹蒲路开发有限公司”,并由吴全权负责。“不仅钱全部由吴支配,还要求政府的出资款一个子儿也不能扣压。”指挥部负责人说。
事实上,整个工程都是钟建初在背后当老板。一位了解内情人士说,吴某某没有启动资金,钟建初就打电话让财政借200万给吴。
2005年5月,钟建初调到仁寿后,吴跟随而至,在仁寿注册一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再次送上30万元,在钟建初的支持下,吴某某又揽下仁寿县仁富路工程。
为了给吴某某保驾护航,钟建初将环保、水利部门和沿途各乡镇、拆迁单位、政府办、交通局、农行、修路领导小组、公安部门等部门负责人都叫到现场开“办公会”。
现场会上,钟建初当众警告,“各部门全力配合修路,不许给施工单位增加任何负担和麻烦”,谁给施工添麻烦,我就让他“有麻烦”。
吴某某缺钱,钟建初当场要求财政借款300万元,农行贷款500万元帮助吴渡过难关。
除吴某某外,一直紧跟钟建初的还有丹棱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聂某某。早在钟建初任丹棱县长期间,聂就用10万元“见面礼”敲开了钟的家门。钟建初调到彭山后,聂也“跟”到彭山,再次送上30万元。
在钟的支持下,聂某某先后承包了丹棱县丹棱广场、彭山县江口中学教学楼、二郎滩项目工程等工程。
为了帮聂某某找活干,钟建初把彭山社保局负责人喊来一起吃饭,要其在修建工程中给聂“关照”。随后,社保局将两幢住宅楼发包给聂的公司。
从彭山到仁寿,钟建初每到一处,即掀起一轮市政改造运动,不仅将市政工程、旧城改造等工程揽在手中,好大喜功的他尤爱修建广场。在他主政彭山、仁寿的短短四年间,先后修建了丹棱广场、天梯广场、仁义广场等一系列广场。钟本人甚至被人私下称作“钟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