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6日,教育部公布了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确定,标志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进入实质性操刀阶段。
12月28日,在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续梅表示,社会各界对教育改革充满了期待,要增强地方推进教育改革的信心。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原副部长王湛认为,此次教改颇具亮点的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调省级政府教育的统筹责任。
“三下三上”
新一轮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路线图逐渐清晰:即专项改革试点、重点领域综合改革试点和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
重点领域综合改革试点中,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区域有山东省、湖南省和重庆市;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区域有天津市、辽宁省、河南省和四川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有黑龙江省、江苏省和湖北省;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在浙江省。
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有北京市、上海市、安徽省、广东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深圳市。
教育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成员之一、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力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试点任务涵盖了各级各类教育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每项任务在确定试点地区时统筹考虑了东、中、西部的布局。
从2010年年初开始,教育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就结合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改革,研究确定了近期启动实施的重点任务,并将这些重点任务公开发布,请愿意先行先试的地区和学校,选择一项或几项申报国家改革试点。
“申报国家改革试点的地区和学校,要自己先拿出一份可行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其中最基本的要求是方案要具有可操作性。”一位教育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说。
为了确保试点选择的公平,张力透露,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协商论证、综合平衡、统一部署”的原则,选择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地区。
在第一轮申报的时候,共有500多个改革项目,各地各校改革的积极性很高。
“但是有一些地区或高校为了能获得改革试点,而提出一些超越现实的目标,最后方案都被打回去了。”上述教育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人员透露说。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程方平很理解这些举动,“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如果获批准,将获得中央提供的资金和其他经济资源,如果试点做得好,还将获得政绩。”
为了谨慎起见,对于各地区或学校上报的改革方案,教育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所有项目提出修改完善建议,并将意见反馈给申报单位,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
张力介绍,试点方案经过“三下三上”的过程,“总体方案体现了顶层设计、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试点改革没有具体时间限制,一般是2~5年一个循环”。
程方平则认为,试点改革应该具有延续性,不能因为政府换届而停止或放弃。
应有立法保障
教育改革是一个庞大的系统,管教育的是各级政府,办教育的是各个学校。教育改革的成效如何,往往只有一线教育工作者包括校长、老师以及学生和家长是最清楚的。
因此,张力认为,教育改革鼓励大胆试验,凡是涉及面广的重大政策,应该在一些地区和学校先行先试,取得成功经验后,再由点及面推广。
“鼓励大胆试验应该有立法保障才可行。”程方平认为,综合试点改革地区的省级人大应该通过立法规范权利和义务。
以民办教育综合试点改革为例。作为全国唯一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浙江省《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水平位居国内前列;到2020年,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省,教育主要发展指标届时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除了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之外,浙江省还承担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中的12项专项改革试点。
为何把浙江省列为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华向《中国新闻周刊》分析认为,这与浙江省民办教育发展基础好不无关系,在民办教育类型、办学体制、办学模式、课程设置、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浙江省都有丰富经验。
另外有人认为,国家教改主管部门更多是看中了浙江省民间资本雄厚的背景。2010年12月25日,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褚子育表示,在民办教育改革上的主要做法就是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办学。
11月7日,在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年会(2010)上,作为分管民办教育的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指出,民办教育发展存在10个难题:法人属性问题、产权属性问题、学校权利问题、教师权益问题、会计制度问题、营利与非营利问题、合理回报问题、优惠政策问题、市场监管问题、政府服务问题。
而此次浙江省作为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任务正是为了解决上述10个难题。
实际上,浙江省民办教育的发展现状不容乐观。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黄新茂向《中国新闻周刊》提供的一份《浙江省民办中小学办学现状的调研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浙江民办中小学6年内新增43所,消亡33所。
黄新茂坦言,浙江民办教育已开始陷入资金困局。除了资金问题,黄新茂认为,真正的民办学校还不得不面对来自公办名校和“国有民办”学校的双重挤压。“不仅在浙江,全国各地都是如此。”
不过,黄新茂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还是充满了希望,“综合改革试点落户浙江,现在教育主管部门已经开始着手研究对策,下决心解决这些问题。”
放权是关键
2010年12月16日,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组组长、教育部原副部长王湛率领调研组,专程到南方科技大学调研教育改革试点工作。
深圳市的南方科技大学“自主招生自授学位”的举动牵动各方神经,而深圳市也已被列入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的地区之一。
社会上把南方科技大学“自主招生自授学位”的改革戏说为“南柯一梦”,实际上,在围观的背后,人们更多关注的是政府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在新一轮教改中该扮演何种角色。
程方平认为,如果按照放权原则的话,那么由深圳市政府进行统筹,在教育部备案就可以,“但现实不是那样简单,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规定比较模糊,需要进一步细化。”
上世纪90年代初,曾出现研究生以下教育审批权下放到省里,但是最后不了了之。
同样,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原院长胡瑞文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简政放权,中央向省级政府放权,地方政府向学校放权。
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有一项任务是探索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实现形式。
但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却有诸多现实阻力。依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试点改革的政府部门,不能再直接参与学校的办学和对学校的评价。也就是说,这一改革的实质,是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放权。
据中国新闻周刊 记者 王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