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1月13日电(记者 付美斌)海南海事局1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海南省游艇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自2010年12月29日起颁布实施。境外人员在海南考取游艇驾照已变成现实。
据介绍,《海南省游艇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内容覆盖游艇检验、登记、驾驶人员、进出口岸、航行和停泊、游艇俱乐部、安全保障、防止污染、监督管理等十个方面。
海南海事局新闻发言人张捷表示,此办法在游艇管理上有八大方面突破。一是简化了进口游艇的检验手续。对于持有中国海事局认可的游艇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进口游艇,检验时可免予提供图纸资料,仅核对其认证证书或检验证书与实船的符合性。
二是放开游艇登记户籍和外资比例限制。个人和企业拥有的游艇可在海南申请办理船舶登记手续,但不得选择二个及以上的船籍登记港,从而破解了外省户籍不能在海南注册登记游艇和外资超过50%不能登记的难题。
三是实行全国通用的游艇驾驶员证书制度。
四是允许境外人士在海南考取游艇驾照。
五是有条件认可境外游艇驾驶员证书。规定持有境外海事主管当局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游艇驾驶员证书的境外居民,可允许在海南水域短期内(7日)驾驶游艇,无需换证。对于拟长期在海南水域驾驶游艇的前款所述境外居民,如该境外海事主管当局与中国海事局签有证书互认协议,可直接向海南海事局申请换发游艇驾驶员证书;如该境外海事主管当局与中国海事局未签有证书互认协议,则需由海南海事局进行补充培训后换发游艇驾驶员证书。
六是简化境外游艇进出口岸查验手续的办理。境外游艇在海南省口岸间航行均可免于办理进出口岸海事查验手续,但其进出港计划须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事先报备。即境外游艇在海南实行“一进一出”的海事口岸查验办理手续,在海南省各口岸间航行无需再办理进出口岸海事查验手续。
七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外国籍游艇进出海南省口岸不实行强制引航。
八是境外游艇入境后,如未持有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的境外游艇,可向海南船检机构申请核发游艇适航性证明文件或检验报告。
据了解,海南已有5个游艇俱乐部共,其中三亚3个,海口2个。2010年,对外开放的三亚鸿洲游艇会码头已正式启用。海口美源游艇俱乐部码头也已建成200个游艇码头泊位,海口新埠岛游艇码头、石梅湾游艇俱乐部、清水湾游艇俱乐部、龙沐湾游艇码头、博鳌中信游艇俱乐部、文昌高隆湾游艇码头等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