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钱利诱,到正常采访被干扰,甚至人身自由、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从事调查性报道的记者自身面临怎样的生存困境?
在近日举行的2010年度调查性新闻报道研讨会期间,《瞭望东方周刊》总编辑助理孙春龙、《财经》杂志市场与法治部主管丁补之、《成都商报》记者李建军,就相关话题在中青在线做了网络访谈。访谈由中国青年报法治社会新闻部副主任杨亮庆主持。
“遭遇过给我倒一捆捆的钱”
中国青年报:搞调查性报道的记者经常遇到众多障碍,请谈一谈实际工作中,有没有来自资本的赎买?
李建军:在山西,“红包记者”有很大空间。我遭遇过金额最多的一次,有人突然到我宾馆,拿一个大帆布袋往桌上倒一捆捆的钱。我肯定不要,但是有人会要,选择卖掉自己的良心。我们2010年揭露的“记者村”里,假记者不但自己开煤矿,还可以保护黑煤矿。
中国青年报:我听说山西的记者还押运运煤车?
李建军:有的,一个车一个月收1万多元的保护费,交警听说是记者的车,只在本子上记录一下,十次以下不罚款,但如果超过十五次就开始找记者“分赃”了。
如果选择那样的话,你很可能会发财,但我是不敢要,主要过不了自己这一关。既然你要监督别人,你自己必须干净。
丁补之:《财经》杂志有一点做得好,那就是采编完全分离。大家各司其职,相当于像西方三权分立,在制度上减少了寻求赎买的机会。
李建军:问题是中国像《财经》这样的媒体太少了,一般发育还不够充分的市场媒体很多时候硬不起来,受制于他人。
孙春龙:媒体受限制是非常普遍的现状。《瞭望东方周刊》创刊时,抵御过的最大诱惑是1000万元,它的支撑来源是哪里呢?我想,对新闻的理想主义是支撑我们坚守的一个最大动力。包括《财经》,之所以能坚守,更多的不是因为有钱,而是因为一种职业精神。
我们的采访环境越来越艰难
中国青年报:我们面对的除了现实的金元宝,是否有可能还会遇到真实的拳头和匕首?
李建军:在做一些难度较大的报道,或者你的报道有可能伤害一个相对较强大的利益团体时,自己的精神确实高度紧张,走路不敢走中间,因为害怕车祸。那次在蒲县采访,吃饭时就看到几个人拿着刀子在外面等你,然后你回宾馆他就尾随着你。
自己的手机害怕被定位,最恐怖的时候,我自己租两三辆车,拿自己的手机放在前面的车里,探路看前面有什么状况,然后自己的车押后。其实也许多虑,但是这种伤害一旦出现就可能是致命的,必须时刻提心吊胆。
孙春龙:从我们《瞭望东方周刊》整体的情况看,环境的确越来越艰难,仅仅去年一年,我们的记者就三次被公安人员或者带到派出所,或者拘传。
最严重的一次是我们的记者周范才,当时在广西荔浦采访征地的时候就被直接开拘传证带走。我和公安人员在电话里说:“不能把我们的记者带走,你不能没有任何的合法手续。”他当时很牛:“我马上给你开一个。”直接拿出一个空白的拘传证,写上记者的名字就带走了,当时我们没有任何办法。后来通过当地新华社分社的协调,很快记者就安全了。
记者王立三在2010年两次被警察带走,一次在吉林采访水灾,另外一次在辽宁采访的时候,主要是政法委一个副书记,可能和他说了一些比较过激的话,然后把王的相机通过其他人抢走,是王立三自己报警的。
这三件事情在网上后来引起了非常大的反响,也说明一个情况,的确是我们的采访环境越来越艰难,遇到的压力、挫折越来越大。
丁补之:2010年我们的记者也是因为采访征地的事件,半夜被带走。我跟记者提醒,去当地要自我保护,多带点现金,不用信用卡,随时更换手机号码。
但是因为公权力的无孔不入,很容易把记者找到,而且带到派出所,就说在24小时之内协助调查,很多记者不一定能应对,另外对采访也造成干扰。
比较有名的是伊春空难,因为记者去殡仪馆被带走,然后记者整体非常悲愤,打出条幅来“警察不能随便抓记者”。
“更相信同行抱团取暖”
中国青年报:哪些部门是应该保护记者的部门?
李建军:法律上宣传部是应该保护记者的,公安部门应该保护所有公民。记协是我们自己的家,我们交会费理所当然应该受到保护。但我更相信来自同行的保护。
我有一次自己一个人调查遭遇危险,感觉孤单无援而恐惧,感觉自己被世界抛弃了,那会儿自己写了遗书,这个事情能做多久?但是后来同行迅速而有力的声援,让我非常温暖,受到鼓舞。
丁补之:调查性报道本身是一个很孤单的工作,的确需要和同行一起抱团取暖,更多地相信同行的声援。
孙春龙:我们可以发现2010年好多起事件当中,这种共同体已经悄然形成,比如我们的记者周范才被拘传的时候,仅仅十分钟之后就传播到网上,已经有同行给当地公安局长、县委书记打电话。我觉得最起码会给当地一个提醒。
中国青年报:记者去做调查性报道其实是一个职务行为,为什么最后很多跨省追捕或者进京抓记者,都变成了个人的事?
孙春龙:因为如果对单位的话,他的威慑力可能显现不出来,如果真的抓一次记者,以后可能会很老实。
李建军:记者总是在帮他人维权,但自己如果遭遇公权力伤害,反而比普通群众更无助。
中国青年报:在调查性报道刊发以后,有没有遭到法律上的麻烦?
孙春龙:《瞭望东方周刊》有好几起,但其实我们非常欢迎通过这样一种司法渠道来解决问题,现在反倒不采用这种方式,找一些权势部门来压制,这是最让人感觉苦恼的事。
中国青年报:《财经》是最重视通过法律渠道维权的,每期都有反侵权公告。
丁补之:是的。以前同事说过一句话,你在报道发出来之后,可能就是最安全的,因为发出来之前你在和看不见的敌人斗争。
《财经》的做法是强调专业性,每期的稿件都要有学术顾问过目。我们还有专门的法律顾问,对一些敏感的、可能有诉讼风险的稿件也要过目评估。
中国青年报:最后,请用一句话来总结,你们对搞调查性报道的记者面临的困境以及解决途径的想法是什么?
李建军:要说对调查性报道的希望,目前为止只求一点,来自内部的阻挡少一点,就足够了。
孙春龙:让每个记者能够非常有尊严地生活和工作,每个记者也都和我们公民一样。
丁补之:我们尽量以专业主义来要求自己,我一直用一句话来启迪自己:只有一颗悲悯而温和的中国的心,才能让我们做好中国的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