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重庆市政府正式对外公布了《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12日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可通过主城区30多个公租房申请点或公租房信息网提出申请。据介绍,今年重庆将对1000万平方米公租房摇号分配。首次摇号将在3月2日进行,提供400万平方米,67000余套公租房,其中现房40万平方米,3月底即可入住,期房入住日期不会晚于今年11月。余下的600万平方米将在今年10月进行摇号。
面向中低收入困难群体
租金最高每平方米11元
《细则》规定,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申请人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等方式申请公租房。其中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
其中,收入限制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该标准还将定期进行调整。需要说明的是,由重庆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此限。
“由于公租房是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保障住房,办法规定了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得申请公租房。”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张定宇说。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租金方面,公租房租金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公租房主要是解决中低收入的既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人群。”重庆市副市长凌月明表示,经物价部门和公租房管理局调研后,公租房租金最高为每平方米11元,低的每平方米有9元。据了解,公租房的租金收入将专项用于偿还公租房贷款利息及日常维护。
公租房的配租面积与申请人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配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配租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配租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住房。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两人的,可按3人配租面积配租。户型有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两室一厅和三室一厅。
《细则》还指出,符合廉租房申请标准的家庭申请公租房,在轮候配租时享有优先权。廉租户应申请户籍所在地建设的公租房;所在地无公租房的,由市里统筹安排。廉租户入住公租房,其配租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租金按现行廉租住房政策交纳,并享受部分物业费优惠。
审核、公示、摇号
保障配租公开公正透明
为防止“开着宝马住保障房”情况的出现,重庆在《细则》中提出了一系列措施。目前重庆公租房管理局建立了联通社保、税收和公积金管理等系统的信息网络,接到公租房申请后,他们将通过此网络对申请人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申请人通过初审和复审之后,其收入、住房等相关信息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方可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细则》要求,申请人的收入、住房等情况在轮候期间发生变化,应主动及时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进入轮候库后,申请人便具备了参与摇号配租的资格。重庆公租房管理局将通过网络等方式公布配租房源的户型、数量、地点、申请时间段等信息。摇号配租通过电子摇号系统,根据申请人选择的地点和户型面积进行配租。摇号过程将在市监察部门、公证机构、新闻媒体及申请人代表等多方监督之下完成。摇号结果产生后,也将进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申请人才能领到配租确认通知书。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既可直接进入同地点的下一轮摇号配租,也可提出变更申请地点,进入新的申请地点下一轮摇号配租。
在承租人入住公租房后,重庆市相关部门还将继续对其租住资格、履行合同约定、住房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细则》,公租房租赁合同签订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5年。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应退出公租房;需要续租的,应提前申请,经审核后重新签订合同。重庆还作出规定: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收入标准的,应当退出公租房。在租赁5年期满后,承租人还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租房。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购买人确需转让或抵押的,由政府回购。
重庆社科院城市建设与管理研究所所长许玉明认为,有政府严格的资格审核、跟踪调查,有媒体和大众的共同监督,加上无法进入市场买卖等制度约束,公租房的分配与管理最大程度地体现了公平正义。 (来源: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