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际形势正在发生复杂深刻的变化,我国改革发展进入新的关键阶段,必须审视国际国内大局和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从中准确把握人权理论与实践发展和创新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牢牢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我们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的关键所在。我国的人权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创新面临着大好形势。主要表现在:一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权保障。 “加强人权保障,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已经写入了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这是我顺利开展人权工作的重要保证。二是经过长期艰苦努力,我国人权事业取得了历史性进步。三是我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持续上升,价值观念和发展道路的对外影响持续扩大。当前既是一个发展机遇期,也是改革攻坚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出现新变化,各种不确定、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增多,围绕发展主动权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面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我们要在人权方面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全面推进我国人权事业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全面提出了“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改革开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等,凸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在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在改革开放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心和意志。我们要继续坚持“五个统筹”,大力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全面保障人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政治权利,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进一步深化国际人权领域的合作与交流,积极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继续制定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年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规定的目标任务均已如期完成。为进一步积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我们将继续制定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新一期行动计划将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扩大民主、加强法治、改善民生、保障人权的思想为指导,结合“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各部门中长期工作规划,全面系统地制定2012—2015年中国在人权各领域将实现的目标和将采取的各项具体措施。
第三,广泛开展人权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人权意识。要充分发挥人权研究机构及其所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作用,特别是利用教育部今年在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广州大学设立的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在知识界、公职人员中大力传播人权知识和先进的人权理论,培养人权理论人才。要通过大众传媒面向社会公众广泛持续地开展人权基本知识、正确的人权观和国际人权斗争形势等的普及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人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文化。
第四,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人权理论。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贯穿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对我们进一步推进人权理论创新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改革开放以来,人权理论界坚决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深入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扎实推进人权理论创新,巩固和发展了人权理论研究工作积极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局面,为继续解放思想,推动人权实践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总的看,我国的人权理论建设状况还不能满足现代化建设和人权实践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与我国日益增长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很不相称,还需要人权理论工作者不断作出新的努力,创新人权理论,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