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保生态和农民利益前提下发展小水电
——访水利部水电局局长田中兴
新华网北京10月16日电 小水电是国际公认的清洁可再生能源,也是我国最具优势的可再生能源。近年来,小水电对生态环境、农民利益等方面的影响一直为社会所关注。日前,记者就发展小水电的若干问题采访了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水利部水电局局长田中兴。
“用水点灯”照亮中国广袤山村
记者:我国的小水电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当前小水电发展现状如何?
田中兴:小水电是指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小水电在中国已有百年历史。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电力建设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大部分农村地区处在无电状态。其后,国家通过政策支持和财政补助,鼓励地方政府和当地农民自力更生兴办小水电,开创了中国特色的农村电气化道路。通过发展小水电,全国二分之一的地域、三分之一的县市、3亿多农村无电人口用上了电,可以说,“用水点灯”照亮了广袤山村。
经过60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已建成小水电站45000座,装机容量5900多万千瓦,年发电量2000多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水电装机和年发电量的30%。小水电在解决农村无电缺电问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节能减排、保障应急供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被誉为山区的“夜明珠”“小太阳”和“点燃大山希望的德政工程”,深受群众欢迎。
进入新世纪,随着国家电力工业的发展,小水电从主要解决山区农村无电问题逐步转向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带动山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联合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高度评价我国小水电在解决农村贫困问题中的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