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为娱乐遗忘道德
——社会各界积极评价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相关规定
“从2012年1月1日起,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日6:00至24:00新闻类节目不得少于2小时;18:00至23:30必须有两档以上自办新闻类节目,每档新闻节目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这是广电总局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其中一条。《意见》针对电视娱乐节目过度娱乐化和节目形式雷同等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指导办法。《意见》公布后,社会各界对《意见》内容反响热烈。
娱乐应适可而止
作为一名普通电视观众,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管理系教师陈义说:“电视娱乐节目确实该管管了,很多节目为了吸引眼球,找儿子骂父亲、大曝三角恋、大肆宣扬社会丑恶面,极尽猎奇之能事,让人不能容忍。电视可以给人娱乐,人们也有权享有电视带来的娱乐,但不能让人因为娱乐忘了道德。”
北京语言大学高级翻译学院学生赵越很爱看一些地方卫视的相亲类节目,但不少相亲类节目中的拜金女、伪造嘉宾身份、人身攻击等,让她对这类节目也有了一些反思:“不能把相亲节目等电视节目当作炒作的工具,娱乐也应该有度,超越了这个度就可能变得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