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宣布党委政法委员会主要领导任免决定。自治区党委决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李佳同志任党委政法委员会委员、书记,邢云同志不再担任党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会议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高俊义主持,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鹏新宣布党委任免决定。
【专题】中央及地方重要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