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连续发生多起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肇事的交通事故。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以非比寻常的手段和措施,全力以赴开展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全面遏制清运车辆事故频发和违法回潮势头。
严格驾驶员管理
驾驶证扣满12分吊销车辆备案证
12月6日至8日,全市所有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全部停运,我市对车主、驾驶人开展为期3天的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工作,共培训28场次,和清运车队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21份,培训渣土车驾驶人、车主6271人。
下一步将强化源头管理,与辖区渣土清运车队、企业重新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企业与车主及驾驶人逐一签订责任书,签订率要达100%。组织民警与清运车辆车主及驾驶人逐一面对面谈话教育,见面率要达100%。
对凡是违法记录达到5次以上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一律收回备案证,进行离岗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重新申请备案资质。凡是驾驶证记满12分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和备案证,重新进行考试。近期已吊扣驾证12本,吊销驾证2本。目前,支队对全市所有清运车辆违法行为进行集中处理,坚决记分、吊扣、吊销一批驾驶证,进一步形成对清运车辆驾驶员高压严管的态势。
强化GPS监管
发现严重交通违法第一时间查处
安排专人全时段、全天候加强GPS监管效能,利用GPS监管平台加强对全市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的监控力度。对清运车辆行驶密集路段、违法行为多发路段,加强日常监控和警力部署,对GPS监管平台发现的清运车辆在禁行区域、时间违法上路行驶、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立即调集警力,第一时间进行查处;根据出土工地的分布、建筑垃圾清运时段、路线等情况,开展对清运车辆违法行为的定点打击。
每周对清运车辆GPS系统离线情况进行摸排。以GPS监控系统为基础,发挥4007999122专用举报平台、互联网举报平台作用,对群众举报清运车辆违法行为,实施专门有奖举报制度。根据举报情况,安排专门警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清运车辆违法问题,进行专门治理。
强化责任追究
发生重大事故追究车主责任
对多次存在违法现象的车辆及驾驶人采取暂扣备案证直至吊销备案资格的措施,建立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定期通报。对所有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按上限处理。
每月统计交通违法行为5次以上的清运驾驶人,进行集中交通安全培训。对拒不上交备案证、不参加培训的,核销车辆及驾驶人备案资格,列入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管理系统“黑名单”,不得再次取得备案资格。
每季度对清运车辆事故情况进行统计,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清运企业,严格对企业法人、车主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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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运期间“顶风”上路52辆渣土车全部被查扣将对所属车队进行责任追究
本报讯(记者程慧)据悉,我市目前正对“12·2”、“12·4”、“12·5”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倒查,同时对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车辆及清运企业,将建议市整治办,取消企业及车辆的清运资质。
全市备案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共有4477辆,驾驶人6740人。据统计,今年以来清运车辆造成重大死亡事故达47起,致51人死亡,暴露出我市在渣土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近期全市集中开展了对清运企业、车主、驾驶人的交通安全集中教育,集中开展对全市所有清运车辆的“四统一”安全检查,集中开展交、特警路面管控集中整治。
按照部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强化路面管控,开展了交警、特警联勤联动专项整治行动,抽调交警1000名、特警200名,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定点盘查、机动巡查等方式,在全市设置10个卡点和20个查扣小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停业整顿以来,对全市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排查中,发现52辆清运车辆在停运期间违反规定上路行驶,支队安排警力,对违法车辆全部查扣,对所属车队进行责任追究。
据了解,我市目前正对“12·2”、“12·4”、“12·5”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倒查,同时对交通违法行为严重的清运企业、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车辆及清运企业,支队将建议市整治办,取消企业及车辆的清运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