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张某相貌俊朗,打扮入时。因大学毕业后没找到正式工作,他将交女友当成生财之道,先后从3名女友身上骗财42万元。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8年初,张某与李小姐相识。张某提出想开咖啡店但缺钱,李小姐便说服家人,借给张某20万元。2009年6月,张某明知咖啡店开不成,但仍将钱款用于他和李小姐的生活花销。为了还钱,张某背着李小姐,与王小姐发展为情侣关系。从2009年7月起,张某以开咖啡店等理由,先后5次骗取王小姐15万元。为赢得王小姐的信任,张某还花数万元为其买衣服、一起外出旅游等。
4个月后,张某又结识了杨小姐。张某向杨小姐提出想做苹果生意,从杨小姐处借了7万元。
当王小姐和杨小姐催要欠款时,张某人间蒸发。去年6月23日,张某被民警抓获。法院认为,张某借与被害人谈恋爱之机骗钱,已构成诈骗罪。判决后,张某表示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