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印发了《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要求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实行物价短期波动发放补贴、持续上涨调整标准。
上述文件精神成为近日发布的《2012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国社会蓝皮书)重点分析的内容。
社会蓝皮书在经过总结后指出,2011年社会救助制度在实施中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城镇低保对象的数量呈现减少的趋势。自2001年城镇低保的资金改由中央财政加大支持以后,一直到2009年,城市低保对象人数的发展轨迹呈现两个波峰。2001年至2003年为第一个波峰,保障人数从1171万人快速增长到2247万人。但2004年跌至2205万人,接着再逐年增加,2006年恢复到2240万人。然后继续增长,到2009年出现第二个波峰,达到2346万人。2010年,城镇低保对象又下降到2311万人,但还在2300万人以上。2011年第三季度是2269万人,以此推测全年,有可能跌破2300万人。
农村低保对象的数量仍然保持上升趋势。在农村居民中,共有2609万户获得了最低生活保障,比2010年同期增加了6.49%。农村的平均低保标准为月人均135元,与2010年相比提高幅度达到了22.73%。
从数据中还可以看出,医疗救助是2011年社会救助领域提高最多的一块。城市和农村分别有358万和834万人次享受了医疗救助,与2010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了103.41%,后者增加了112.76%,均实现了翻番。
医疗救助制度还资助876万城市贫困人口参加了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了2864万农村贫困人口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2010年同期相比,受资助者的人数都有所增加。
在2011年,通货膨胀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对此,温家宝总理提出了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正因为此,社会蓝皮书花了诸多笔墨对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方面进行论述。
“对于低保对象而言,物价上涨对他们的冲击更大。因为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是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等费用确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城乡低保对象的日常消费支出是被政府计划好的,甚至没有回旋的余地。物价上涨,他们会首先受到影响。”社会蓝皮书作者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唐钧说。
据唐钧介绍,“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都已提前‘完成任务’,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但是其中有22个省市区是以居民消费指数(CPI)涨幅作为启动联动机制的条件,这还不够科学”。
“低保家庭的生活方式与普通居民是不一样的,在国家统计局规定的8类居民生活必需品中,‘食品类’和‘居住类’是低保家庭必不可少的,而这两项涨幅最大。其他如‘衣着类’、‘烟酒及用品类’等6项涨幅比较小,但这些项目对低保家庭而言,一般影响不大。”鉴于此,社会蓝皮书提出,未来,应该考虑不完全按CPI计算,而应该更多地考虑“食品类”和“居住类”涨幅。
对此,社会蓝皮书建议,今后在社会救助制度建设方面,可以考虑对特殊人群进行特殊救助。近年来,建立“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制度的观点一定程度上已经在社会保障学界取得了共识。同时,这种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的价值理念也已经渗透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中。2011年“两会”上,温家宝总理的报告中也已经诠释了类似的理念。例如,“将孤儿养育、教育和残疾孤儿康复等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际上已经是一个针对孤儿这个群体的“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安排。这种社会保障方式在国际上被称为“社会津贴”。
社会蓝皮书进一步指出,从上述这些政策思路和制度安排再推而广之,对重残人和重病人,其实也可以采取这种保障方式,在当前“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中,应该超越社会救助直接选择社会津贴。再进一步,按国际惯例,对单亲母亲也可以考虑使用这种保障手段。这一类的制度,实际上就是“适度普惠”福利思想的具体体现,这应该是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今后发展的方向。
此外,社会蓝皮书还认为,今后,“政府在努力实施城乡低保政策的同时,应该采取各种手段,宣传社会救助的价值理念和制度安排,让社会大众了解和支持社会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