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过年,个人感情没有着落的大龄剩男剩女犯了愁,寻思着回家如何应对父母亲友的盘问。有人就在网上发帖,想租一个男(女)朋友回家过年。殊不知,这当中存在诸多法律风险。
“租友”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小张今年30岁了,一直忙于事业,忽略了对个人感情问题的打点,现在还是单身一人。小张怕过年回家父母催问,就想租个女友回家过年。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小张想签个合同,却对合同的法律效力不清楚。
法官提示男女双方签署合同租个男(女)朋友回家过年,合同约定一方在回家过年的过程中听从另一方的安排,其工作方式主要听从于另一方的指挥与分配,其工作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均由另一方指定,其在工作行为上对另一方存有一定的隶属性;而另一方据此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这种行为属于劳务(雇佣)合同的范畴。
不过,签署的“租友”合同虽然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但由于这种“美丽的谎言”违背了公序良俗,破坏了社会公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所以这种合同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合同无效,但并非没有救济。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租友”容易诱发犯罪行为
小王是个事业小有成就的女白领,刚刚和男朋友分手,一时还没走出前段感情的阴影,暂时还不想再找男友。过年回家又怕父母询问,就想通过网络租个男孩陪自己回家,以便应付父母。但网上租男(女)朋友回家过年而引发的违法犯罪又让她有些担心。
法官提示租个男(女)朋友回家过年,由于男女双方彼此不了解,有可能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诱发难以预料的不良后果,如抢劫、诈骗、勒索、绑架、故意伤害、强奸等。因此,剩男剩女对这样的所谓“租友”一定要慎重,不要轻易尝试。如果确有必要,在租男(女)朋友回家过年前一定要提高警惕,事先仔细了解对方的真实情况,如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如遇到违法犯罪行为,自身权利受到损害时,要及时报警或诉诸法院,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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