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1月17日电 记者今天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1年上海市各调解和仲裁机构共处理结案劳动人事争议8.39万件,为当事人追索劳动报酬及挽回经济损失6.97亿元。其中,区(县)及街镇各类调解组织成功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03万件,为当事人追索劳动报酬及挽回经济损失2.79亿元;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结案5.36万件,为当事人追索劳动报酬及挽回经济损失4.18亿元,全年实现法定期限内按期结案。
2011年,上海各级人社部门、工会、企联和工商联积极探索企业劳动争议预防机制建设,在总结全国示范企业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和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示范经验的基础上,选择了47家不同类型企业(工业园区)作为全市劳动争议预防协商调解示范企业,积极探索不同类型企业劳动争议预防协商调解的有效机制,为构筑劳动争议源头防线夯实了基础。
各级人社部门、工会、企联和工商联还根据“重在预防、防调结合,力求将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工作方针,以健全有效管理和工作指导为重点,构建“有争议先调解”、“小调解大和谐”的机制和品牌;夯实街镇调解工作基础,配备专职调解员234人,对全市街(镇)近600名调解员实施年度业务培训;在仲裁接待窗口普建劳动争议联调中心,推动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展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有力推进了调解组织网络的规范发展,落实了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功能。
去年,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以“强制度、实基础、重规范,努力提升仲裁工作公信力”为目标,在受理各类争议同比增加10.25%的情况下,实施互助联动机制,快速化解集体争议,畅通劳动报酬争议绿色通道;依法处理小额、维权争议,一裁终局结案同比上升149%,发挥仲裁息讼止争职能,为全市劳动关系整体和谐稳定做出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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