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上有网友爆料,说深圳大学校车送学生回家因为收了80元油费而被认定非法营运,罚款8000元,而且还扣了车,图文并茂的描述在网上引发热议。
以个人的经历来说,出门上学,最令人头疼的事不是担忧到了外地水土不服,也不是担心学无所获,而是往返学校漫漫旅程。特别是在寒暑假客流量大时候,人人都想着能早点回家,车站人山人海,车票一票难求,带着行李塞在火车车厢内的过道里或者是厕所门口,那感觉特别难受,再遇上晚点之类的意外,真有点“人在囧途”的感觉。
深圳大学寒暑假派校车送无经济来源的学生回家,学生可以在校门口上车,直接送到家,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奔波,不用拖着行李坐公交车到车站买票、等车、换乘,给学子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如果这样的行为还被处罚,那真是不可理解了。
有网友透露,如果这些学生自己到车站购票乘车,要花费一二百元,校方只收80元油费符合情理。因为根据校方的解释,送学生回家的这部分支出是由个人和校方财政共同承担的,校方不赚学生的钱,应该不存在以公谋私的问题。
再者,对于交管部门来说,春运是一场大考。笔者想,如果大学都尽其所能派校车送学生回家,如果其他企事业单位都派车送员工回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春运的压力。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不免会跟一些法规相冲突,而管理部门是否应该灵活一点地处理它?
我们知道,在法制社会里,法律及规章的尊严不容侵犯,执法必严才能树立威信,以达到惩治不法行为的目的。可我们也应看到,在某些时候,我们的法律法规会向某些人屈膝,法律天平也会不公正地偏向某些利益集团。如今,在方便学生安全回家这件事面前,在为百姓服务的职责面前,如此教条主义,能改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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