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4日电 近期《北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发布,北京市住建委相关部门负责人4日中午在接受新华网专访时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并表示北京将对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加大惩戒和媒体曝光力度。
这位负责人介绍,北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为“一个着眼”、“三个着力”和“一个目标”,即:着眼于建立完善符合首都实际的基本住房制度,逐步形成符合市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着力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着力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推动住房保障方式向“以租为主”转变;着力完善建设、审核、分配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住房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到“十二五”期末,全面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在谈到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时,这位负责人表示,主要有三项重点工作:首先,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坚持“三多一统筹”建设管理模式,即多主体建设,多方式筹集房源,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建设计划、建设标准、审核配租等方面加强统筹管理。“十二五”时期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数量占到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60%以上,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引导市民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其次,继续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再次,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这位负责人在谈到建立保障性住房信用记录档案的问题时强调,要完善申请人承诺和定期申报制度,对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加大惩戒和媒体曝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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