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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称行贿档案查询将遏制工程与政府采购腐败
2012年02月22日 07:41:34来源: 人民日报

  查询数量猛增

  检察机关跟踪查询后成效是关键

  近年来,检察机关特别注意跟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使用效果。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为例,2009年该院共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36次,2010年为474次,2011年增至1194次,前来查询的企业、单位数量呈现迅猛激增的趋势,较之前两年总数增加2倍不止。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检察长王立在分析查询数量猛增的原因时,认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已越来越成为评定企业诚信水平的一种有效方式,这可以从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中得到证明。”

  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江苏省南京市、北京市检察机关加强创新,注意汇总、核实“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具体使用效果,评估准入制度实际运行状况。其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应区纪委邀请分别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和区政府采购办进行多次座谈,同时邀请招、投标企业参加,收集准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第一手资料,对进一步规范查询流程、完善准入制度进行了论证。针对一些投标企业与代理公司提出将查询结果列为中标必要条件缺乏法律依据等问题,该院预防处向与会企业负责人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高检院《关于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就廉政准入制度对净化市场氛围、规范市场秩序的作用进行了论证,打消了企业的抵触心理与顾虑。

  目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全国范围内已有充分技术支持,除少数企业因事先了解不足未能及时查询外,大部分投标企业均能按时提交查询告知函证明自身“清白”。

  确保行贿犯罪信息录入全面、及时、准确

  促诚信,查询告知函渐成投标与采购必要条件

  在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将1997年刑法实施以来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裁判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等案件资料,全部录入行贿犯罪档案库。为了确保信息录入及时,在信息录入时限上,规定公诉部门在收到本级人民法院已生效判决书和裁定书之日起3日内,将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移送案件监督管理中心。对信息录入实行专机、专人、专管,并将IP地址在省、市院备案。查询工作人员在信息录入完毕后,由预防部门负责人对录入内容进行审核。

  宋寒松厅长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社会管理要求,促进了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我国检察系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关口前移优势明显。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是我国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是检察机关惩防贿赂犯罪特别是商业贿赂的重要手段。”

  在本次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开通仪式上,最高检推出四项具体措施:正式启用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受理中央部委机关、中央企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页面,作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信息发布专用平台;统一公布检察机关受理行贿犯罪查询的预约电话,受理电话查询;统一采用二维码防伪标志,防止和减少发生伪造查询告知函的现象。

  我国各级检察机关不但注重行贿犯罪信息录入的全面、及时和准确,还注意法律监督的落地。在江苏省常熟市,从2008年6月到2011年7月,共有12个单位或个人因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清退出招投标项目,有30家单位因行贿等不良记录被列入“市场准入黑名单”,有300余家单位因招投标需要提交行贿犯罪查询证明而主动退出招投标,确保了没有行贿犯罪不良记录的5.6万家单位和个人进入政府和社会公益事业投资建设项目。

  相关法律专家认为,虽然目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对竞标企业资质查询做出了要求,但对招标部门将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必须环节,仅见于江苏等地区的规章制度中,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为此,相关法律专家呼吁应尽快立法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列为中标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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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行贿档案责任编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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